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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河北保定人,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保定刑事辩护律师专家库成员。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办和参与各类案件数百起,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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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是否计算违约金

一、无效建设工程合同是否计算违约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是否能主张违约金,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比较大。

一种意见认为,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应属无效,一方主张违约金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

另一种意见认为,《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仍可参照无效合同主张违约责任。

但在实践判例中,建设工程合同确认无效的,违约金条款不再适用,但可以按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和解除后的处理原则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二、建设工程合同分类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勘察,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互相权利义务的协议。

三、建设工程合同违约赔偿标准是怎样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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